回服務資訊公告

輔仁大學109-1(2020秋季班)赴姊妹校交換學生開放申請(收件截止日至12月27日止)

2019-09-06• 赴外交換

輔仁大學109學年度第一學期(2020秋季班)赴姊妹校交換學生即日起開放申請,各姐妹校開學月份不同,可選擇交換期間為一學期或一學年,相關資訊如下:

申請說明會資訊
時間:10月23日(三) 13:00~14:30
地點:野聲樓YP112谷欣廳

時間:10月30日(三) 13:00~14:30
地點:野聲樓YP112谷欣廳

報名網址(擇一場次參加):
http://activity.dsa.fju.edu.tw/Activity.jsp?activityID=22783
 
開放名額一覽表


請見「附件下載-附件一」(最後更新日期: 2019/12/24)

申請資訊


各校選課、住宿訊息請多加利用赴校級交換學生計畫學校一覽表專區
http://isc.oie.fju.edu.tw/generalServices.jsp?labelID=40

申請資格/限制
  1. 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校在學之學士班(含進修部)二、三、四年級、應屆畢業生,或碩、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學生。
    • *應屆畢業生(限交換期間有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學分未修畢者)須經系/所主任及註冊組同意辦理延畢後始可申請。
    • *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於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 成績標準:學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歷年成績平均在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等不良紀錄。
  3. 語文檢定:
    • -申請者需符合各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之能力檢定(如:日文、法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德文、韓文)。
    • -申請交換學校課程以英語授課者,均須檢附英文檢定成績,達下列其一標準,始可參加校內申請:
    •  -TOEFL iBT 79(含)以上。
    •  -IELTS 6.5(含)以上。
    •  -TOEIC 750(含)以上。
    • -以上成績,需於當次申請截止日前仍在兩年有效期內。(2017/12/27以後考的)
    • -各交換學校要求之英文檢定成績標準較高時,以交換學校要求之分數為申請標準。
    • -申請時至少須有網路成績,僅完成報考但未有成績者不得申請。(日語檢定網路成績可接受2020/1/31前補證明)
  4. 選填志願:每人至多可依志願申請五所學校,「日語組」及「非日語組」不得跨組選填志願學校。
  5. 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經院系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
審查標準


-在校歷年平均成績
-語言檢定成績  (語言檢定校內評分標準(點我查看) :申請大陸姊妹校也會看!!!!

申請資料


注意:只需繳交申請表紙本文件,其他文件請掃描或轉存成PDF電子檔上傳至交換生線上申請系統!!

A.紙本文件 赴姐妹校交換生申請表(雙面列印)「附件下載-附件二

B.電子文件(每個檔案請勿超過20MB)

檔案1.書審資料(在同一個PDF電子檔)
-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兩頁為限
-中文讀書計畫:請參考制式表格「附件下載-附件三」,至少500字,兩頁為限,頁尾需「學生簽名」及「導師或系秘核可蓋章」後掃描
-其他校內/外表現證明(擔任社團幹部、課外活動參與、競賽成績等影本)
-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無則免

檔案2.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PDF電子檔
檔案3.英文語測證明或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檢定證明,PDF電子檔

備註:
1.轉學生申請時至少需已在本校就讀完一學期。
2.赴姐妹校交換生申請表須經所屬系/所之主任、院長及雙主修、輔系系/所之主任核可蓋章獲得推薦後,始可申請。
3.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止。
4.碩士班一年級請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他校成績單可)。
5.博士班一年級請繳交碩士歷年成績單(他校成績單可)。

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exout.oie.fju.edu.tw/ 

開放時間:12月2日(一)早上8點至12月27日(五)下午4點30分
操作說明:點我查看

收件時間
12月2日(一)早上8點至12月27日(五)下午4點30分
(逾時不候,交件後不得更改)

 
收件單位
國際及兩岸教育處國際學生中心(耕莘樓113室)
Olly林姿儀小姐
Tel.:(02)2905-2386   E-mail: 088837@mail.fju.edu.tw
 
相關作業要點
http://isc.oie.fju.edu.tw/resource.jsp?labelID=26

 

※交換期間進修學分抵免依所屬各系所規定辦理,國際及兩岸教育處無法替學生開立任何證明,亦無法替同學爭取抵認相同學分數,若學分無法抵認或無法如期畢業,由本人自行承擔。(例如:法文系規定學生須繳交法語語言檢定【Delf B2】成績證明,作為學分抵認之依據。)

※院/系級交換學生計畫限所屬院系所學生申請,詳細開放申請期間及限制請洽所屬院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