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廈門大學Xiamen University

2018-01-30

申請資格

本校大二/大三/大四/大五/碩一/碩二/碩三/博一/博二/博三/博四/博五/博六學生

名額

每學期2名。(限定交換一學期)

學校年曆

秋季班: 9至隔年1月
春季班: 2月至7月

注意事項

交換學習結束需繳交一份交流總結至廈門大學台港澳辦,未繳交者不予寄送成績單

註冊繳費

須請校內代理人依本校註冊程序協助辦理註冊,免繳該校學費,但申請手續費、語言先修課程、課後延伸活動、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往返機票費等均須自行負擔 。

課程資訊

交換生按照原屬年級和專業進入該校相應的年級和專業進行課程學習。
見各期申請指南內附件。

住宿資訊

姊妹校統一分發,實際價格以公寓公布的宿費標準為準。

其他資訊


各期申請指南: 點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