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科技大學

2018-06-15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申請資格

本校大二/大三/碩一/碩二/碩三學生

名額

每學期2名。(限定交換一學期)

學校年曆

秋季班: 9至隔年2月
春季班: 2月至7月

注意事項

1. 受推派之交換學生,必須遵守中國大陸之法律、社會風俗民情及電子科技大學校規及管理。
2. 交換結束,電子科技大學會將交換生成績單寄送貴校推薦單位。
3. 交換學生在電子科技大學交換期滿必須立即返回台灣。
4. 錄取之交換生,需自行負擔以下費用:本校之住宿費、簽證、意外保險、健康檢查、機票及機場到校離校之交通及個人消費;並隨時注意本校電子信通知,依期回覆相關交換研修事誼。
5. 交換期間不得打工,並請注意個人安全。
6. 應於開學一週內購買醫療(住院)及意外保險。
7. 在本校交換以一學期為限,且應保留原推薦學校學籍,倘在本校停止休業或交換結束應立即返回台灣,不得在大陸就業或停留。
8. 交換項目結束返台前,必須完成離校手續。

註冊繳費

須請校內代理人依本校註冊程序協助辦理註冊,免繳該校學費,但申請手續費、語言先修課程、課後延伸活動、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往返機票費等均須自行負擔 。

課程資訊

可接收申請的專業 電子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與電氣工程,材料與能源學院,自動化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公共管理學院
不得跨學院選課

住宿資訊

校內宿舍

其他資訊